社團法人台灣社會創新永續發展協會
認識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1

認識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1

Sep 29. 2020

SDG1: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以下內容轉載並整理自聯合國官網資訊)

一、SDG1執行進度和資訊

    即便在Covid 19發生之前全球減貧的步伐正在減速預計到2030年消除貧困的全球目標將無法達成。 此流行病正在使數以千萬計的人重新陷入極端貧困使多年努力的進展大為挫敗。 雖然此流行病高度突顯出需要加強社會保護和應急準備和反應,但這些措施不足以保護最需要他們的窮人和弱勢群體。

    赤貧率在從2010年的15.7%降至2015年的10.0%之後,赤貧減少的速度更為放緩,在2019年之預測為8.2% 此流行病正在扭轉減貧的趨勢。根據最近的估計,2020年全球極端貧困率預計為8.4%8.8%,接近2017年的水準。 因此,估計有4,000萬至6,000萬人將重新陷入赤貧,這是20多年來全球貧困的第一次增加。

    2010年、2015年和2019年,世界生活在赤貧中的工人所佔比率分別從14.3%降至8.3%、至7.1% 這方面的進展並不太能鼓舞年輕工人:2019年,全世界12.8%的年輕工人生活在極端貧困之中,而成年工人中只有6% 此流行病正使數百萬工人陷入失業、就業不足和工作貧困。

    根據2016年的數據,世界人口的55%,約40億人,並沒有從任何形式的社會保護中受益,而社會保護對於在當前危機中説明最貧窮和最脆弱者是至關重要的。 世界人口中至少有一半仍然缺乏基本保健服務的充分保障,只有22%的失業工人領取失業救濟金。

    颶風、洪水、地震、野火和其他極端自然災害加劇了貧困。 2018年共有80個國家報告了與災害有關的損失,包括23,458人死亡和2,164人失蹤。 據報有3,900多萬人受到影響,其中2,900萬人的生活受到破壞或破壞。 在直接經濟損失方面,各國報告了236億美元,其中73%來自於農業部門。

    以全球而言,農村地區的貧困率為17.2%比城市地區高三倍以上。

    對於那些工作的人找工作並不能保證有體面的生活。 事實上,2018年,全世界8%的就業工人及其家庭生活在極端貧困之中。

 

二、SDG1相關重大事實

1.五分之一的兒童生活在極端貧困之中,貧困和匱乏在早年的負面影響可能持續一生。

2.根據最近的估計,2015年,世界人口的 10% 7.34 億人每天的生活在 1.90 美元以下(主要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

3.2016年,世界人口的55%(40億人)沒有從任何形式的社會保護中受益。

4.在過去十年中,生活在極端貧困中的全球工人所佔份額下降了一半:從2010年的14.3%降至2019年的7.1%

5.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赤貧率預計將增加最大,由於Covid 19,分別有3,200萬和2,600萬人生活在國際貧困線以下。

6.甚至在COVID-19之前,基線預測就表明,到2030年,全球6%的人口仍將生活在極端貧困之中,沒有實現消除貧困的目標。這一流行病的餘波有可能使7,000多萬人陷入極端貧困。

 

三、SDG1目標和指標

目標

指標

SDG1: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1.1、到2030年,為所有地方的所有人消除極端貧窮,目前標準按照每天生活費不足1.25美元計算。
1.2、到2030年,所有年齡層的男女老少中按照國家定義的貧困人的比例,至少減少一半。
1.3、對所有的人,包括底層的人,實施適合國家的社會保護制度措施,到了西元2030年,範圍涵蓋貧窮與弱勢族群。
1.4、在西元2030年前,確保所有的男男女女,尤其是貧窮與弱勢族群,在經濟資源、基本服務、以及土地與其他形式的財產、繼承、天然資源、新科技與財務服務(包括微型貸款)都有公平的權利與取得權。
1.5、在西元 2030 年前,讓貧窮與弱勢族群具有災後復原能力,減少他們暴露於氣候極端事件與其他社經與環境災害的頻率與受傷害的嚴重度。
1.A、確保從各種來源中大量動員,包括增強發展合作、為開發中國家提供適當且可預測的方法,特別是最低度開發國家LDCs),以實施計畫與政策來終結各種形式的貧窮。
1.B、依據考量到貧窮與兩性的發展策略,建立國家的、區域的與國際層級的妥善政策架構,加速消除貧窮行動。

                                                    

資料來源: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