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5: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以下內容整理自聯合國官網資訊)
一、SDG5執行進度和資訊
對促進性別平等的承諾在某些領域帶來了改善,但一個使每個婦女和女孩都享有完全性別平等,和消除所有法律、社會和經濟障礙的實現世界的承諾仍未實現。目前的流行病也對婦女和女童打擊大。在全球範圍內,婦女擔任醫生和護理人員職業達四分之三。婦女在家裡從事無報酬的護理工作的時間是男子的三倍。關閉學校和日托中心要求父母,特別是婦女,更加關心兒童,促進她們在家學習。若干國家的報告表明,在全球封鎖期間,針對婦女和兒童的家庭暴力也在增加。
2019年,全世界每5名20至24歲的年輕婦女中,就有1名在兒童時期結婚,低於2004年四分之一;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有三分之一的年輕女性中超過一人結婚。
根據31個國家的最新數據,至少有2億女孩和婦女遭受切割女性生殖器官。雖然這些有現象越來越不常見,但進展不夠快,無法達到到2030年消除這一危害的全球目標。
截至2020年1月1日,婦女在議會單一或下院的任職率達到24.9%,略高於2015年的22.3%。根據133個國家和地區數據,婦女更有機會擔任地方一級的決策職位,在地方審議機構中佔36%的民選席位。
2019年,世界上28%的管理職位由婦女擔任,比2000年的25%有很小的增長,而婦女佔世界工人的39%,佔世界勞動年齡人口的一半。
根據57個國家2007-2018年的數據,只有55%的15至49歲的已婚或已婚婦女就性與生殖的健康及權利有自主權,從中非和西非不到40%到歐洲、東南亞和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一些國家的近80%不等。
2019年,在75個有數據的國家中,平均有73%的法律和條例,是保證充分和平等地獲得性與生殖健康和權利所需的法律和條例。關於愛滋病毒的調查結果特別令人鼓舞:平均而言,各國在愛滋病毒諮詢和檢測服務方面取得了87%的扶持法律和條例,91%實現了愛滋病毒治療和護理服務,96%實現了愛滋病毒保密。
已證明,賦予婦女行動電話權力,可以加速社會和經濟發展。然而,在有2016-2018年數據的66個國家中,男子移動電話擁有率平均比婦女高6.8個百分點。
二、SDG5相關重大事實
- 全球有7.5億名婦女和女童在18歲之前結婚,30個國家至少有2億名婦女和女童經歷過切割女性生殖器。
- 在盛行切割女性生殖器習俗的30個國家中,生殖器官被切除的15-19歲女童的比例從2000年的二分之一下降至2017年的三分之一。
- 在18個國家中,丈夫可以合法地阻止妻子工作;在39個國家中,女兒和兒子享有不平等的繼承權;49個國家沒有保護婦女免受家庭暴力的法律。
- 在過去的12個月內,五分之一的婦女和女童遭受過親密伴侶的人身暴力和/或性暴力,其中包括19%的15至49歲的婦女和兒童。然而,49個國家沒有專門保護婦女免受此類暴力的法律。
- 雖然在全球範圍內婦女參政取得了重要進展,但她們在國民議會代表中所占的比例僅為23.7%,遠未達到平等。
- 僅有52%的已婚或同居婦女在性關係、避孕藥具和保健服務方面自由作出決定。
- 在全球範圍內,婦女僅占農業用地所有者的13%。
- 100多個國家已經採取行動,跟蹤用於性別平等的預算撥款。
- 在北非,僅有不到五分之一的非農業部門有償工作由婦女從事。從事非農業部門有償工作的婦女比例從1990年的35%上升至2015年的41%。
- 如今,在46個國家,婦女在至少一個議院中佔據了30%以上的席位。
- 在南亞,自2000年以來,女童的童婚風險下降了40%以上。
三、SDG5目標和指標
目標 | 指標 |
SDG5: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 5.1、消除所有地方對婦女的各種形式的歧視。 |
5.2、消除公開及私人場合中對婦女的各種形式的暴力,包括人口走私、性侵犯,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剝削。 |
5.3、消除各種有害的做法,例如童婚、未成年結婚、強迫結婚,以及女性生殖器切割。 |
5.4、透過提供公共服務、基礎建設與社會保護政策承認及重視婦女無給職的家庭照護與家事操勞,依據國情,提倡家事由家人共同分擔。 |
5.5、確保婦女全面參與政經與公共決策,確保婦女有公平的機會參與各個階層的決策領導。 |
5.6、依據國際人口與發展會議(以下簡稱 ICPD)行動計畫、北京行動平臺,以及它們的檢討成果書,確保每個地方的人都有管道取得性與生殖醫療照護服務。 |
5.A、進行改革,以提供婦女公平的經濟資源權利,以及土地與其他形式的財產、財務服務、繼承與天然資源的所有權與掌控權。 |
5.B、改善科技的使用能力,特別是ICT,以提高婦女的能力。 |
5.C、採用及強化完善的政策以及可實行的立法,以促進兩性平等,並提高各個階層婦女的能力。 |
資料來源:行政院家發展委員會